聚优客试用规则--商家规则
聚优客试用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
为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聚优客宣言》及《聚优客用户协议》制定此规则。 |
第二条 |
聚优客规则是对聚优客用户保障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
第三条 |
出现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聚优管理组应作出事实判定、严格按规则处理。 |
第四条 |
聚优客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聚优客用户协议》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聚优客用户协议》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按规则处理;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聚优管理组有权酌情处理。 |
第五条 |
用户在聚优客的任何行为,应遵守《聚优客试用规则》及《聚优客用户协议》。 聚优管理组有权随时变更补充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聚优管理组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
第六条 |
聚优客网所有试用产品均由合作商家直接提供,杜绝一切非正规渠道来源的试用产品。聚优客网仅为用户提供商品试用渠道及信息交流平台,产品的使用效果因产品本身及用户的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若会员在产品试用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即时停用并直接与试用品提供商联系。因试用品提供商的产品和服务导致的任何瑕疵、过错、责任和纠纷,聚优客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第七条 |
聚优客作为规则的制定方,对于规则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
第二章 定义
域 名: |
聚优客域名为 yookee.com.cn。 |
用 户: |
指注册成为聚优客网会员的网民,一个用户对应一个帐号。所有聚优客用户必须遵守《聚优客用户协议》。 |
试 客: |
指在聚优客上注册类型为试客类型的会员。 |
商 家: |
指在聚优客上注册类型为商家类型的会员。 |
试客分享: |
商家在发布活动时,预先规定试客在获得试用资格后需将试用品分享到指定网站。 |
试用担保金: |
确保商家按照聚优客的规则发布试用活动,履行商家承诺,作为发布试用活动诚信担保的重要工具。商家发布试用活动时同步存入试用担保金,由聚优客网作第三方担保,并作为试客按正常试用流程提交试用报告的诚信保障。 |
推 广 费: |
指商家在聚优客发布试用活动时,向聚优客支付服务费用。推广费分为终身铂金VIP、铂金VIP包年推广费、品牌VIP包年推广费和单期推广费三种; 终身铂金VIP推广费收费标准(一口价):5999元/终身; 铂金VIP包年推广费收费标准(体验价):1988元/年; 品牌VIP包年推广费收费标准为:988元/年; 单期推广费收费标准如下: N代表产品份数 试用品份数N≤20份的单期活动服务费为25元/份; 试用品份数N>20份的单期活动服务费为15元/份。 |
包邮试用: |
指商家自行承担邮费将试用品寄送给试客的试用活动。试用活动期间,商家指定的下单页面须保持包邮状态。如商家需要在下单页面保持邮费的。需要加存与下单页面大部分地区邮费相同的金额进入试用担保金,多出来的邮费试客承担。如商家没有存入运费而下单页面仍然需要收邮,将不予上线。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根据第三方平台的规则处理,由商家和试客协商解决。(注:除港澳台、新疆、西藏属于不包邮地区,其他地区必须包邮) |
收邮试用: |
指试客获得试用资格后,须自行承担相应试用品的邮寄费用的试用活动。收邮试用的运费标准须符合网络物流的收费标准。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根据第三方平台的规则处理,由商家和试客协商解决。 |
下单领取: |
指试客获得试用资格后,到商家店铺按正常网购流程下单领取试用品并付款的操作行为。 |
试用报告: |
指试客在收到试用品后,把试用品的实物照片、以及对试用品的试用过程描述、感受、中肯评价和反馈建议写成报告的形式并且把试用商品分享到指定网站。 |
成功推广: |
指商家发布试用品后,通过正常试用流程获得试客的试用报告。 |
绑架用户: |
指商家在审批试客试用资格时,向试客提出帮其代拍商品或其它超出聚优客规则以外的行为才给予通过试用资格的行为,及通过试客试用资格后,要求试客帮其代拍商品或其它超出聚优客规则以外的行为,否则取消试客的试用资格的行为。 |
封 号: |
用户违反相关规则后,聚优客对其注册的帐号进行永久锁定处理,用户将不能使用该帐号登录聚优客及互联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
屏蔽帐号: |
屏蔽帐号只针对聚优客用户,会员违反相关规则后,聚优客对其注册的帐号屏蔽处理,期间 1、试客不能再参与新的试用活动和被审通过已报名试用资格以及是划算活动,已通过资格的试用活动可继续完成正常操作。 2、商家暂停发布新活动(包括试用)资格,屏蔽所有上线的活动,取消商家试用活动的剩余未审试用品审批权,试用报告和订单号可正常审核。 |
屏蔽活动: |
活动屏蔽只针对聚优客商家活动,期间:商家活动屏蔽后活动将不会进行展示,试客无法申请试用,暂停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取消商家本次试用活动的剩余未审试用品审批权。 |
偏门类产品: |
同一商家同一类型商品连续3期活动申请人数不达到50人,对于偏门类产品,每期试用活动最多发放50份试用品。 |
第三章 商家规则
第一节 注册
第一条 |
注册商家帐号时应使用对公邮箱帐号注册。避免企业员工离职后引发的企业信息泄露的问题,确保帐号使用的安全性。由商家自身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二条 |
商家在注册帐号时应认真填写用户名,一个商家帐号对应一个用户名,一旦注册成功用户名无法修改。 商家在填写商家名称、商家店铺名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聚优客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商家名称、商家店铺名称中不允许包含连串数字(包括大小写)组成的一个QQ号码或QQ群号等。 |
第三条 |
商家应自行保管好商家帐号的登录密码和互联支付的支付密码。忘记密码可点击找回密码按提示操作取回密码。 |
第四条 |
一个VIP帐号只允许绑定一个店铺。 |
第二节 发布试用活动
第一条 |
商家发放的试用品须是质量合格的全新商品,且在商品保质期内。并保证试客收到试用品时未过商品保质期。 试用品须为正装商品,不允许发放商品小样、样品、赠品、试用装等。 |
第二条 |
食品类试用品须有正规厂家的食品流通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编号),以及正规网络销售渠道(如:淘宝、拍拍、或独立商城网站等网络销售渠道),不允许发放三无产品。 |
第三条 |
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有正规厂家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化妆品),以及正规网络销售渠道(如:淘宝、拍拍、或独立商城网站等网络销售渠道)。 |
第四条 |
所有进口类试用品都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审核上线。 |
第五条 |
卫消字号产品不予发布。 |
第六条 |
虚拟类产品,如游戏点卡,软件、教程等不予发布。 |
第七条 |
易燃易爆物品不予发布。 |
第八条 |
医疗器械类,作用于人体内部的医疗器械商品不予发布。 |
第九条 |
减肥瘦身类内服(药片、胶囊、口服液、咖啡等)产品,包括但不限如下:左旋右碱系列产品、纤体瘦身减肥胶囊、纤体瘦身减肥药片、纤体瘦身减肥口服液等产品均不予发布。 |
第十条 |
涉及作用于私处的用品不予发布。 |
第十一条 |
监控设备、摄像头、打火机、管制类刀具不予发布。 |
第十二条 |
药字号产品、治疗性非药字号内服产品不予发布。 |
第十三条 |
书籍类,如书本、教材、使用说明等不予发布。 |
第十四条 |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成人类功能保健品不予发布。 |
第十五条 |
烟酒类商品不予发布。 |
第十六条 |
隐形眼镜、美瞳类等直接接触眼睛的产品不予发布。 |
第十七条 |
婴幼儿食品类产品不予发布,如奶粉、婴幼儿米粉等。 |
第十八条 |
商家在发布活动时可在活动页面限定快递类型,但不予限定发放区域。 |
第十九条 |
商家发布试用活动时,店铺下单价需与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保持一致。如出现价格不一致的,聚优客有权要求商家48小时内调整价格,逾期未调整且下单价高于试用担保金,导致试客无法正常完成试用流程的,聚优客有权将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已获得试用资格的试客,并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二类违规处理;逾期未调整且下单价低于试用担保金的,所产生的差价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二十条 |
商家发布试用活动时,应保证有充足份数进行发放,试用活动期间(从试用活动发布到试用活动圆满结束后)如因产品下架或者店铺关闭,导致试客无法正常完成试用流程,商家需在7天内提交下单平台强制下架或关店证明,同时屏蔽本次试用活动。经核实商家不存在引导试客代拍行为,需在7天内恢复宝贝,恢复后活动可解除屏蔽;7天内无法恢复宝贝,待第三方平台处罚期结束后,活动进入试用通过券专区;店铺处罚无法恢复,活动可临时更换其他店铺同款宝贝链接完成本次试用活动,更换链接后活动进入试用通过券专区;如不愿配合完成活动流程或活动存在引导试客代拍行为,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二十一条 |
试用活动时间设置:普通商家最长可设置10天,铂金VIP年费和品牌VIP年费商家最长可设置30天。商家活动结束后,申请人数超过试用活动份数的不允许延长时间。 |
第二十二条 |
商家的下单页面如有淘宝客推广的,商家在发布试用活动前需在发布页面勾选淘宝客推广选项,并且提供商家自身的淘宝客链接以及对应淘宝客ID,如商家选择没有淘宝客链接,如出现淘宝客佣金的由商家自行承担,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做淘宝客推广活动不予更换链接,并且所产生的淘宝客佣金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二十三条 |
商家发布试用活动时,活动页面不能有超出《试用规则》与《试用活动页面规范》的特殊要求,不符合流程、规则标准的,将不给予审核上线。 |
第二十四条 |
试用活动的单品价值100元以上可设置收邮活动,商家不能抬高商品价格后发布收邮活动,收邮活动的邮费标准须符合网购物流标准。对于不符合网购物流标准,在联盟提醒后仍不更改的,聚优客有权屏蔽该试用活动,按二类违规处理。 |
第二十五条 |
商家发布搜索活动时,活动页面产品和下单页面产品主图必须一致,不允许在活动期间更改商品价格、标题、属性以及活动页面主图;如因商家或者第三方下单平台导致商品无法正常搜索下单的,本次搜索活动将取消,增值活动服务费用不予退还,活动页面商品链接将换为此商品的下单链接,并且在活动页面注明。 |
第二十六条 |
搜索下单活动与套餐活动的相关商品出现淘宝客或一淘等返现、返积分网站链接,所造成的额外费用一律由商家负责。 |
第二十七条 |
商家在试用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循聚优客的试用规则。聚优客不认可商家私下通过旺旺、QQ等方式和试客达成的所有约定,如出现用户纠纷,商家承担所有因私下承诺造成的所有后果。 |
第二十八条 |
试用活动期间(从试用活动发布到试用活动圆满结束后),商家不允许将下单页面商品信息修改为非试用活动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标题、活动主图、商品详情、商品属性。经核实出现此类情况的,聚优客有权直接将该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已获得资格的试客,并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三节 编辑审核上线
第一条 |
商家发布试用活动后,1个工作日内聚优客针对试用活动的产品类别,活动页面的图片、份数、价格、下单链接等内容进行审核,如不符合上线要求的,聚优客有权不予审核上线。 |
第二条 |
试用品下单页面中的宝贝标题、产品主图、宝贝属性三者对产品描述相关联,且宝贝属性描述需有三个以上对产品的相关属性描述,如出现描述不符,聚优客有权不予审核上线。 |
第三条 |
试用产品在交易平台所设置的原价,不能高过行业均价的50%,且下单价格需与单品试用担保金保持一致(拍下自动改价类的价格不得低于原价的3折),如不符合上线要求的,聚优客有权不予审核上线。 |
第四条 |
商家应自行检查活动信息是否正确,活动审核上线后信息不予更改。 |
第四节 审批试客
第一条 |
商家在发布试用活动时,须审批完相应份数的试用资格,如在活动时间结束前未审批完的(申请人数小于发放试用的份数的活动可以申请直接结算),48小时后将自动移入试用通过券专区展示3天,如3天后人数还未满的,系统自动审批剩余份数。 |
第二条 |
试用活动进行中或结束的不能申请延长时间(注:报名人数小于试用份数的除外)。试用活动结束时,报名人数小于试用份数的,商家可申请延长活动时间。单期商家最多延长3天,VIP商家最多延长7天。 |
第三条 |
试客获得试用资格7天后仍未到商家店铺下单付款并返回联盟个人中心填写订单号的,商家可取消其本次试用资格,重新审批另一名试客。 |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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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能审批内部员工、亲朋好友获得试用资格,以此制造虚假试客。经核查情况属实的,聚优客有权取消该类虚假试客的试用资格。并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二类违规处理。(注:虚假试客按试客规则处罚细则中的四类违规处理。) |
第五条 |
商家在试用活动过程中如受到试客的“恶意骚扰”,可在第三方下单平台发起投诉,试客联盟根据第三方下单平台处理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试客警告、屏蔽、封号。 |
第六条 |
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引导试客加QQ、QQ群等通讯工具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在活动页面以文字图片展示、社区留言、消息等形式,一旦发现,按一类违规处理,并对社区账号禁言一个月。 |
第七条 |
商家在审批试用资格时,不允许向试客提出帮其代拍商品或其它超出聚优客规则以外的行为才给予通过试用资格,若商家违反此规则,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二类违规处理。 |
第五节 试客拍下试用品并付款
第一条 |
试客到商家店铺下单领取试用品时,商家不能引导试客购买与试用品不一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商家发布A款产品,要求试客拍付B款产品,发货A款产品;商家发布A款产品,要求试客拍付B款产品,发货B款产品。)商家违反此规则,经核查情况属实的,聚优客有权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二条 |
试用活动期间(从试用活动发布到试用活动圆满结束后)如因产品下架或者店铺关闭的,导致试客无法正常完成试用流程的,试用担保金返还给已获得资格的试客,并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三条 |
非套餐活动,商家不能在下单页面的产品描述引导试客拍套餐,或私下通过旺旺、QQ等方式引导试客拍套餐。商家违反此规则,经核查情况属实的,聚优客有权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二类规则处理。 |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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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客获得试用资格后,商家不能引导、利诱试客放弃试用资格(如:承诺给试客下一次试用资格或给予其他商品、返现等利益而诱导试客放弃资格的行为),商家违反此规则,经核查情况属实的,聚优客有权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五条 |
试用活动期间(从试用活动发布到试用活动圆满结束后),店铺下单价需与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保持一致。如出现价格不一致的,聚优客有权要求商家48小时内调整价格,逾期未调整且下单价高于试用担保金,导致试客无法正常完成试用流程的,聚优客有权将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已获得试用资格的试客,并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二类违规处理;逾期未调整且下单价低于试用担保金的,所产生的差价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六条 |
商家不能硬性要求获得试用资格的试客须加商家的QQ、旺旺等聊天工具与商家联系后才能下单领取试用品。如出现此类情况,聚优客有权将该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试客。 |
第六节 发货
第一条 |
试客到商家店铺下单付款并返回联盟填写订单号,3天内商家须向试客发货(快递爆仓、不可抗力因素、试客使用问题旺旺号下单除外)。逾期未发货,试客可提出申诉。对于商家无理由延迟发货的违规行为,经核查情况属实的,聚优客有权将该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返给试客。(注:1、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的运单号为准。2、试客使用问题旺旺号需提交淘宝证明) |
第二条 |
商家须按照试用活动的试用品进行发货,试客收到试用品与试用活动的商品图片或商家指定的下单页面的商品描述不一致的,经核查属实的,聚优客有权直接将该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退还给获得资格的试客,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三条 |
商家须保证试用品的产品质量,如试客收到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试用品大小、重量、颜色、质量等与试用活动页面的描述或商家指定的下单页面的商品描述存在严重偏差的(因相机拍照产生的颜色偏差或者快递等非商家因素导致的问题除外)。试客可在第三方下单平台进行申诉维权,如第三方下单平台判定其产品有质量问题,聚优客有权直接将该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退还给获得资格的试客,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按三类违规处理。 |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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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能以不通过试用报告为由,威胁试客做额外任务(如拍套餐、代拍等)。如违反此规则,聚优客有权屏蔽商家本次试用活动,扣除该试用活动的未审试用份数担保金,直接通过符合《试用报告审核标准》的试用报告,退还单品试用担保金给试客。 |
第五条 |
商家发布套餐活动时,须按照套餐内的所有商品宝贝进行发货,试客收到试用品与试用活动的宝贝名称或商家指定的下单页面的商品、描述不一致的,经核查属实的,聚优客有权直接将该试用活动的单品试用担保金退还给获得资格的试客,按三类违规处理。 聚优客有权拒绝商家下一期的套餐活动上线。 |
第七节 核对单号
第一条 |
商家须在试客提交试用报告后7天内审核订单号及试用报告,逾期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通过试客的订单号和试用报告,并把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试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八节 审核试用报告并返还试用担保金
第一条 |
商家须在试客提交试用报告后7天内审核试用报告,逾期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通过试客的试用报告,并把单品试用担保金返还给试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
第二条 |
试客逾期不提交试用报告,商家有权取消试客的试用资格,重新审批一名试客通过试用资格。如商家不取消试客的试用资格,该试客可继续完成本次试用流程。 |
第三条 |
商家审核试客的试用报告时,须根据《试用报告审核标准》审核。试客在试用报告不合格状态下申诉,聚优客将以《试客报告审核标准》为依据处理。 |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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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能以不通过试用报告为由,威胁试客进行推广、分享、或者给全5分好评。如违反此规则,聚优客有权直接通过符合《试用报告审核标准》的试用报告。 |
第九节 结算活动
第一条 |
试用活动结束时,报名人数小于试用品份数的试用活动申请结算时,须满足审批试客人数是申请该试用活动人数的60%以上,该活动才可进行结算。(单期活动可申请延长3天,VIP活动可申请延长7天)系统自动将未使用的试用名额的试用担保金返还给商家,推广费不予退还。申请人数大于活动份数的,如商家未审核完相应人数,不予结算。
补充说明:以上内容所指的“推广费”指发布单期活动的推广费,铂金VIP商家和品牌VIP商家结算试用活动时,只退还相应的试用担保金,包年服务费费不给予退还。 |
第二条 |
推广费的结算方式: 1、单期活动的推广费结算方式:商家审批最后一个名额时,系统自动扣除该活动全部推广 费。 2、单期活动中途转VIP的结算方式:在转为VIP时,系统自动扣除已审批名额的推广费,其 余推广费退还商家。 3、补审名额的说明:商家审批最后一个名额后,系统自动扣除推广费后,如果有试客放弃或 被取消资格,推广费不予退还,商家补审名额后也不需要再另外支付推广费。 |
第十节 商家违规处理措施
一类违规 |
1、站内信、口头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2、经警告处理后,商家不按要求修改,当期剩余试用品由系统自动转入试用通过券; 3、警告累计达五次,屏蔽商家账号15天; |
二类违规 |
1、屏蔽违规的活动且对剩余当期试用担保金进行冻结; 2、经核查属实的,剩余试用品份数移入试用通过券专区; 3、屏蔽活动期间暂停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 4、屏蔽活动期间取消商家本次试用活动的剩余未审试用品审批权,试用报告和订单号可正常 审核; 5、已审批通过的试客按规定发放试用品; 6、累计屏蔽活动达3次,屏蔽账号30天。 7、上曝光台进行曝光; |
三类违规 |
1、屏蔽违规的活动并扣除当期剩余份数试用担保金; 2、屏蔽活动期间暂停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 3、屏蔽活动期间取消商家本次试用活动的剩余未审试用品审批权,试用报告和订单号可正常 审核; 4、已审批通过的试客需按规定发放试用品; 5、累计屏蔽活动达3次,屏蔽账号30天。 6、上曝光台进行曝光; |
四类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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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蔽账号即屏蔽所有上线的活动并扣除当期违规活动的未审核试用份数试用担保金;其余 试用活动逾期自动进入试用通过券; 2、屏蔽账号期间暂停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和是划算活动; 3、屏蔽账号周期分为15天、30天、60天; 4、取消商家本次试用活动的剩余未审试用品审批权,试用报告和订单号可正常审核; 5、已审批通过的试客需按规定发放试用品; 6、屏蔽账号时长累计达90天,则直接进行封号处理,所涉及服务费和上线活动的未审核试用 份数试试用担保金不予退还; 7、上曝光台进行曝光; |
五类违规 |
1、封号前对违规账号进行屏蔽账号,待已经通过试用资格的试用活动流程进行完成,再进行 封号处理。 2、屏蔽账号所有上线的活动并扣除所有上线未审核试用份数担保金; 3、屏蔽账号期间暂停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 4、屏蔽账号期间取消商家所有上线试用活动的试用审批权,试用报告和订单号可正常审核; 5、已审批通过的试客需按规定发放试用品。 6、封号后永久终止合作,所涉及服务费和所有上线活动的未审核试用份数试用担保金不予退 还; 7、在曝光台上进行曝光; |
补充说明 |
1、屏蔽活动:指屏蔽期间取消违规活动上线资格和发布新试用活动资格,活动变成待审核状 态,商家不能再审批试客试用资格;可正常审核试用报告和订单号; 2、屏蔽账号:指屏蔽期间取消商家发布新试用活动和是划算活动资格,所有进行中活动变成 待审核状态,商家不能再审批试客试用资格;可正常审核试用报告和订单号。 |
客服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17:30